当前位置 > 联商网 > 图书馆 > 现金出纳的工作规定
现金出纳的工作规定 (pdf 2页)
资料介绍
对于出纳人员来说,现金管理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。
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条规定,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:
①职工工资、各种工资津贴。
②个人劳动报酬,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。
③支付给个人的奖金,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等各种奖金。
④各种劳保、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,如转业、复员、退伍、退职、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。
⑤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。
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。
⑦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(1000元)以下的零星支出。
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。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,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。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相关资料下载

同类热门资料下载

友情链接: 零售图库   营销策划   零售培训   资料下载   零售论坛   零售资讯   零售视频  

频道编辑:刘仁巧    电话:0571-87015503-826    邮箱:liurq@linkshop.com


关于联商    联系信息    会员服务    广告服务    网站地图    会员注册    
联商网电话:0571-87015503    传真:0571-87015503-813    Email:webmaster@linkshop.com
浙B2-20070104 版权所有 ©2001-2013